1、通风的对象: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2、选择通风方式的重要性:
(1) 满足通风空气质量要求,保证空气温度、湿度、清洁度、噪声等空气质量要求;
(2) 保证通风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3) 满足通风系统的经济技术合理性;
(4) 项目建设成本可以得到优化;
(5) 它能有效地保护人们活动的良好环境。
通风方式选择的两个基本要求
1、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贯彻适用性、经济性、节能性、安全性等原则,通过与相关专业多个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深圳空调安装总体设计方案。
2、通风方式的选择,自然通风是改善热车间人员活动区卫生条件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因此,对于同时散发热量和有害物质的车间,夏季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冬季,室外空气直接进入房间时,维修结构内表面无雾气和冷凝,也应考虑自然通风。通风。只有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时,才考虑增加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使用。
通风方式选择的三个基本应用
1、为防止大量热量、蒸汽或有害物质向人员活动区排放,防止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必须从总体规划、技术、施工、通风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2、当有释放有害物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时,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并采取密闭、隔离、负压操作措施;
3、当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且该工艺不允许严格要求湿法清洗时,应使用真空吸尘器和湿式操作。运输含尘物料时,应使用不扬尘的运输工具。产生粉尘的工业建筑,应当采取湿洗措施;
4、用于散热的热源(如散热设备、散热材料等)应放置在生产厂房外或斜坡房屋内。生产装置内的热源应保温。工艺设计应采用远程控制或自动控制;
5、为了确定建筑物的位置和形状,应该减少向东的太阳。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建筑物,其朝向也应根据主进风口表面和建筑形式,并根据夏季最大风向进行布置;
6、位于夏热冬冷地区或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计算规范》(GB 50176-1993)的要求,通风层长度不宜大于10m,空气层的高度应在20厘米左右。对于散热量小于23W/m3的工业建筑,当屋顶平均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8cm时,应采取屋面保温措施;
7、对于释放热量或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布置:
(1) 排放不同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毒性大的与毒性小的分开;
(2) 释放热量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设备应布置在厂房的自然通风天窗下或通过大厅的风的下风侧;
(3) 多层厂房的下层必须设置释放热量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设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室内上层空气受到污染;
8、在建筑物内,对释放热量、蒸汽或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应采用局部排气。当局部排风不符合要求时,应补排或全排;
9、设计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时的要求,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卫生、环保或生产工艺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和几下通风相结合的联合通风;
10、凡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人员需要新风,应满足《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第3.19条的规定,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规定;
(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11、组织室内送风、排风气流时的要求,不应使含有大量的热、蒸汽或有害物质的空气流入没有或仅有少量热、蒸汽或有害物质的人员活动区,且不应该破坏局部排风系统的正常工作;
12.、凡下列情况之一时,空调公司聚合机电建议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集粉尘时;
(4)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
13. 建筑物的防排烟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2006)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执行。